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废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便携式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黑龙江省绥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