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的公告
2026-01-23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管理计划要求,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将全面禁止含氢氯氟烃(HCFCs)的使用。为实现议定书规定的目标,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推动行业向低碳环保的技术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或含有HCFCs的混合物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

二、 本公告所适用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 包括附件中标准所规定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

三、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HCFCs的淘汰工作。 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CFCs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范围适用标准清单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2月9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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