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省百川资 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 业协会、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易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荣锦江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东华大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佳海特种纤维有限 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百草未来健康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浙江恒 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世兴达(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新丝维纤维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 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俊松、郑柏山、张佳鸿、管永银、徐敏杰、刘世扬、陈斐、李红杰、高璨、周烨、 张松敏、李方、孔文龙、马骁伦、范余娟、贺敏、刘明哲、张飞雄、王朝生、汪亚楠、郭清海、刘宁宁、刘劲松、 刘红武、黄效华、曲凯、张世韬、张翔宇、毛佳枫、许雅棠、蔡朝晖、陈玉新、范永安、魏红霞、孙先武、 马协锦、钱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