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026-01-27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文件代替GB/T28742—2012《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GB/T28742—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 删除了“危险分类”(见2012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d) 增加了“材料”的安全要求(见4.1);

e) 增加了吊环或吊钩的要求(见4.2.4);

f) 更改了引入或卷入危险、高压流体喷射系统危险的要求(见4.2.7~4.2.8,2012年版的4.4、4.5);

g) 增加了电气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绝缘电阻、电动机防护等级、电气部件安装箱温度的要求(见4.3.1、4.3.5、4.3.7、4.3.8);

h) 更改了电气设备外部影响的要求(见4.3.2~4.3.4、4.3.6,2012年版的4.3);

i) 增加了“控制系统”的要求(见4.4);

j) 更改了“噪声”的要求(见4.5,2012年版的4.14);

k) 增加了“振动”“温度”“雷击”的要求(见4.6~4.8);

l) 增加了密闭空间、有限空间的要求(见4.9.4);

m) 删除了“静电现象”和“生物和微生物”的消除措施(见2012年版的4.19、4.24);

n) 增加了“安全要求和措施的验证”(见第5章);

o) 更改了“安全标识”的要求(见6.2,2012年版的5.1);

p) 增加了“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见6.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挂市纤维检验所牌子)、浙江启明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沣环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浙江商达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宁波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普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浙江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创智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山东中侨启迪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骆明儿、龚德明、李艳波、丁琴红、沈忠昀、侯红勋、胡晓亮、黄进、陈洪锋、陈亚松、李哲、石小峰、周华领、齐运才、周康、凌海波、郑展望、曾武清、易川、王天强、焉杰文、杜恒锋、唐建兴、陈学功、沈松土、辛丰、张晓昕、张宁迁、曹霞、俞建德、刘树模、叶伟武、宋布杰、梁传寅。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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