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0-20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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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浙环发【2025】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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