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06-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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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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