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严格规范我省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土地要素服务保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临时用地管理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