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评价抗虫转基因植物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抗虫转基因植物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