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及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F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 月 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