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炼制行业碳排放基准
2023-03-2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碳达峰“1+N”系列顶层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及实现二氧化碳和污染物协同管理,助力实现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石油炼制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根据行业发展和降碳措施进步进行动态调整。

新建企业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执行。

本文件由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轻烃与芳烃专业委员会、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中环智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简商云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常春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大学、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碳捕集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和碳(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宜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皓、李晖、李永亮、范娜、吕伟、蔡梅、李宇静、秦娜娜、翁慧、宋骞、郑国栋、许锦、朱剑秋、宋智勇、王炜、鞠林青、杨一鸣、何建东、侯兴汉、韩旺、周追、于波、曾琼佩、马明月、汤杰国、伊西青、张爽、田艳丽、唐孟海、牛俊峰、娄高见、杜冬华、王卫红、黄敏超、尹浩、朱英杰、齐硕、赵富洋、张鸣鸣、李淼、贾奕宸、王紫唯、常靖、杨朔、梅桂友、马乐、申明慧、王亚楠、贾艳立、吴健超、张晓飞、韩非、刘瑞、徐晓婷、石磊、周思、刘广鑫、郑承煜、蔡睿、潘立卫、张晶、李婉君、陆诗建、宫千博、魏浩、孙茂龙、汤丹阳、陈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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