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2022-07-1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制定《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 年7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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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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