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5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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