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指导含铬皮革废料的污染控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含铬皮革废料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皮革协会、四川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