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9-07-09

为进一步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我部组织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蕾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103202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

  抄送: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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