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纯碱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纯碱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纯碱工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8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