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本标准将不断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浙江汇同电源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1月1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