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大气污染物的名称与代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健康等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列表并编写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名称和代码。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