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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