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2019-10-25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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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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