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2009-07-0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统一性能指标,确保现场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7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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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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