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陶瓷砖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 境的影响,引导和促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韩国 “土木工程和民用建筑材料”中的环境标准规定了陶瓷砖中可溶性铅和镉的含量 限值,参照国际摩擦系数分级定义规定了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根据我国陶瓷砖原料使用情况制定了陶瓷砖放射性比活度指标并规定了陶瓷砖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8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