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
2019-12-25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 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 皖市监函〔2019〕10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总结省内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家、行业及有关地方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管理机构;4 工艺管理;5 设施管理;6 水质管理;7 环境管理;8 安全及应急管理;9 档案管理;10 评价体系。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 号,邮政编码:230088)。
本标准主编单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史昊然 柳勇 毛先勇 方龙胜 李艳 徐达坤 赵二燕 徐燕京 郑维海 沈斌 艾锐 张倩 徐超 汪胜利 李晓 刘阳 申林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熊鸿斌 丁琨 李强 杨冠 程俊 毕玉燕 段硕鹏 文才兵 王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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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34_T3461-2019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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