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年12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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