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质生物监测标准方法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BI指数法(征求意见稿)
2018-03-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评价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评价水质标准方法。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科技处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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