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
2009-12-30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总磷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总磷的喹钼柠酮容量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12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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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0406_2009-12-30_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_HJ+545-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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