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家用 制冷器具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 HJBZ1—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 并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与HJBZ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提高了对节能,噪音的要求;
———增加了对回收和再利用、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公开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月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1—2000。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1—1994,HJBZ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