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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