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08-2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荆博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79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电子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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