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企业自主守法,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安心发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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