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湛江市黑烟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2020-09-22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令)《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市依法划定禁止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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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江市公安局关于划定湛江市黑烟车限行区域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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