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2019-08-13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 祁烨
   联系电话:876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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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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