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监测规范
2005-12-19

199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了《地下水监测规范》(SL/T 183-96),并于1996年12月1日实施。鉴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地下水监测工作要求的提高,有必要对SL/T 183-96进行全面修订,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编写要求进行本次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不变。
修订后的标准共6章28节121条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站网规划与设计、测验的技术要求与规定、资料整编的程序与规定、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更改了井网与监测井的名称;
——增加了地下水类型区划分的级别;
——增加了基本监测站的类别;
——增加了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规划内容;
——改变了基本监测站布设的参数;
——取消了监测井的设计与施工的内容;
——增加了测验的内容;
——改变了水温监测频次;
一一取消了地下水动态报告;
——增加了信息系统建设;
一一取消了附加说明;
——增加了标准的用词和用语说明。
本标准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T 1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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