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科技大学、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年□月□日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