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总铬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的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 1997 年 12 月 8 日,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
——简化土壤前处理步骤;
——增加了铬储备液的配制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7 年 12 月 8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9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