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9-04-2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我省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河北省生态功能区划》和有关行业规划要求以及各设区市生态建设规划,现就我省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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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70101_2009-4-24_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_冀政〔2009〕8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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