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010-12-28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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