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简要说明:
(一)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结合重庆实际,制定禁投清单。
(二)禁投清单包括禁止和限制两类目录。禁止类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禁止新建或需要淘汰的,以及结合重庆实际需要在全市禁止新布局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按照“行业限制+区域限制”的方式制定,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要求需要升级改造,以及按照《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3 号)中明确不得布局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三)本清单适用于我市境内的内外资企业投资。凡是列入本清单禁止类项目,全市境内一律不得准入,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国土、城乡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水、电、气等有关单位不得提供保障。凡是列入本清单限制类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和相应区域的要求后,报投资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方可准入。凡违反规定批准其进行投融资建设或生产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本清单为2014 年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五大功能区发展情况,将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