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促进小煤矿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小煤矿安全生产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个并重的原则,结合本省小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件。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