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
2018-03-01

《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张国清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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