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2007-09-29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 号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于2007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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