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划分的通知
2007-07-2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0
217·浏览
附件
  • 2070101_2007-7-20_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划分的通知_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