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定位、理顺环境监测管理体制、理清环境监测责任,强化对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和监测行为的管理,统一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现将《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〇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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