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1—2009 的起草规则编写。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省内人造板行业(刨花板)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人造板行业(刨花板)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云、王龙、姜兵、刘森、路春景、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