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制度的通知
2011-11-08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省内各环评单位,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2号),规范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评管理,增强建设单位环保意识,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经我厅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经我厅批复后,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建设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并签订《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此承诺书可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ynepb.gov.cn“下载服务”栏下载),建设单位方可领取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0
185·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