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2-12-04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简称“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评价机构经营秩序和从业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我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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