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保局、公安消防支队: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环保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队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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