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
2012-10-13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发布的管理,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
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0
187·浏览
附件
  • 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