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办法(暂行)
2012-11-2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执法,提高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水平和执法效能,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环办〔2012〕70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湖北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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