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3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4-08-05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我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辽宁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辽宁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辽宁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2. 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
3. 辽宁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暂行办法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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