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
2016-09-18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环保局、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确保《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能够顺利施行,推进我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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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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